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:
1、车辆在收费期间的,不论是否出口均可以享受优惠。
2、对于货运车辆(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)全年通行高速公路实行直接减免。具体为:对于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和货车,通过“江苏省联网收费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用户,自2020年9月21日0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,所有 ETC 车辆(包括 ETC 车道、人工收费车道及混合车道)在通行高速公路时给予5折优惠;通行普通公路的用户,按原标准执行。
3、一类车由原来每次通行费6元/车·次调整到8元/车·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