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对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如果只是单纯殴打女孩子,没有什么过激行为的话应该判得很轻吧,最多也就是个治安处罚,但如果你们当中有人动了刀,那性质就变了。
肯定要坐牢啊,这已经触犯到刑事责任了,公司还敢用吗?再说你们在校园里面发生的事情,学校知道会怎样看待你们,都想一下后果吧!